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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群众满意——定陶区住建局加大危房改造力度 提高农村住房品质

2022-10-13 浏览:719

       今年以来,区住建局严格按照《2022年菏泽市定陶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并结合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导镇街全面排查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按照村级评议、镇街审核、区级审批工作程序,对经鉴定住房属C、D级或无房户予以支持,将我区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六类人员共208户纳入今年危房改造。截止目前已全部开工,竣工176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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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住建局积极指导镇街做好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巡查、改造过程技术指导与质量安全监督职责。一是要求每个镇街除完善危房改造建设审批程序以外,还要按照上级要求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工作,包括签订三方服务协议,完善开工报告、质量巡查、竣工验收制度等。二是指导各镇街加强对建筑工匠培训,并建立农村建筑工匠台账,具体实施要使用经过培训的建筑工匠及农村建筑公司来进行。三是在市局配发2套图纸基础上,又聘请专业团队根据我区农村实际及生活习惯设计了一套40平方、60平方危房改造施工图。并对所有参与危房改造建筑工匠进行了现场培训、技术交底,确保全力保障危房改造施工质量。

   下一步,区住建局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创新举措、强力推进,确保让群众住得安心,住得放心,住得舒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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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我局就广大群众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并进行解答。 问:危改房保障的对象包括哪些群体? 答:包括农村脱贫享受政策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农村低收入群体。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

         问:危改房申请程序是哪些?

         答: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未保障的,可由农户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按照村级评议、镇街审核、区级审批工作程序,对经鉴定(评定)住房属C、D级或无房户予以支持,另有安全住房的不得纳入危房改造范围。对于保障对象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由村委会(社区)帮其提出申请。深化政务信息公开,落实县乡村三级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的申请、评议、审核、审批和实际补助水平等情况进行公示。

         问:危改房的补助标准是什么?

         答:区财政部门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排查、鉴定、第三方核查、图纸设计、农户档案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补助标准如下:

         1.修缮加固危房,补助一般不低于1.2万元;修缮加固危房过程中,同步采取抗震加固措施的,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2.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房屋,补助一般不低于2.5万元。 3.对抗震不达标非C、D级既有住房实施抗震改造,补助一般不低于1.2万元。 以上实际改造费用不足一般补助标准的,按实际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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